一、2016年12月份行政处罚情况
2016年12月份,市监督总站共实施行政处罚142件,罚款131.79万元。其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37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5件。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137件案件中,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72件42卷,罚款125.86万元;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65件,罚款5.93万元。2016年12月份实施撤销立案8件。
2016年12月份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分布图
(一)按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77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2件,罚款125.86万元,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5件。
与2015年同期相比,本月按照一般程序实施处罚的数量减少3起,同比减少6%,罚款金额减少20.87万元,同比减少14.22%。与上月相比,本月按照一般程序实施处罚的数量增加6起,环比增加14.63%,处罚金额增加88.12万元,环比增加2.3倍。
(二)按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65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5件,罚款5.93万元。
与2015年同期相比,本月简易处罚数量增加22起,罚款金额增加1.63万元。与上月相比,本月简易处罚数量减少63起,环比减少49%,处罚金额减少4.83万元,环比减少45%。
(三)职权履行情况
2016年12月,市监督总站作出行政处罚共适用职权23项,其中相比1-11月份新增适用职权5项,具体为:
职权编号C16097: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且逾期未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职权编号C16116: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且逾期未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职权编号C16551: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未进行配合比设计或者未按照配合比通知单生产的行为进行处罚;
职权编号C16561: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职权编号C16564: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供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2016年1-12月行政处罚情况
2016年1-12月,市监督总站共实施行政处罚1529件,罚款676.45万元。其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19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10件。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1519件案件中,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397件273卷,罚款579.31万元;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1122件,罚款97.14万元。2016年实施撤销立案14件,移出案件3起,移入案件1起。
(一)人均执法量较2015年增长3.8倍
2015年市监督总站实施行政处罚610件,纳入考核执法人员数90,人均执法量为6.78件;2016年市监督总站实施行政处罚1529件,纳入考核执法人员数47,人均执法量为32.53件。2016年与2015年相比,人均执法量增长3.8倍大幅提高。
(1)2016年1-12月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407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97件,罚款579.31万元,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10件。与2015年相比,处罚数量减少97起,同比减少25.5%;罚款金额减少445.35万元,同比减少43%。
(2)2016年1-12月按简易程序作出处罚1122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122件,罚款97.14万元。与2015年相比,处罚数量增加1032起,同比增加11.5倍,罚款金额增加88.14万元,同比增加9.8倍。
(二)职权履行率较2015年提高较大
2015年市监督总站共有行政处罚职权134项,适用职权22项,职权履行率为16%;2016年市监督总站共有行政处罚职权183项,适用职权54项,职权履行率为29.51%。2016年与2015年相比,职权适用增加32项,职权履行率提高84%。
2016年1-12月,市监督总站共适用行政处罚职权54项,职权履行率为29.51%,职权履行均衡度为83.33%。与2015年相比,职权适用增加32项,增加1.45倍,履行率增长84%。
附件:1.2016年12月份市监督总站各室实施行政处罚情况表
2. 2016年1-12月份市监督总站各室执法量和职权履行情况表
3. 2016年1-12月份市监督总站职权适用情况表
附件1:
2016年12月份市监督总站各室实施行政处罚情况表
备注:1.总站12月份作出的112起行政处罚(不包含撤销立案,不包含保密案件)中,含轨道六室作出的9起简易处罚,轨道管理室作出的4起简易处罚。
2.总站12月份作出一般行政处罚42起,作出不予行政处罚5起,实施撤销立案8起。
附件2:
2016年1-12月份市监督总站各室执法量和职权履行情况表
备注:1.本月录入平台决定书份数是指:本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实际录入执法平台的份数。
2.总站1-12月作出的1405起行政处罚(不包含撤销立案,不包含保密案件)中,含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室作出的4起简易处罚、轨道管理室作出的12起简易处罚、网格管理室作出的5起简易处罚、轨道六室作出的36起简易处罚。
附件3:
2016年1-12月份市监督总站职权适用情况表
序号 |
职权编号 |
职 权 名 称 |
职权适用次数 |
1 |
C16189 |
对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进行处罚 |
1000 |
2 |
C16131 |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进行处罚 |
151 |
3 |
C16139 |
对已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单位作出处罚,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进行处罚 |
119 |
4 |
C16558 |
对已依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
42 |
5 |
C16328 |
对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
22 |
6 |
C16314 |
给予检测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
21 |
7 |
C16570 |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进行处罚 |
18 |
8 |
C16022 |
对施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行为进行处罚 |
16 |
9 |
C16508 |
对“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行为进行处罚 |
11 |
10 |
C16023 |
对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处罚 |
10 |
11 |
C16133 |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行为进行处罚 |
8 |
12 |
C16038 |
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
7 |
13 |
C16024 |
对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处罚 |
6 |
14 |
C16467 |
对施工单位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两年内,累计三项工程未按照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设计进行施工的行为进行处罚 |
6 |
15 |
C16130 |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
5 |
16 |
C16132 |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
5 |
17 |
C16171 |
对在施工工地现场违法搅拌混凝土、砂浆的行为进行处罚 |
5 |
18 |
C16123 |
对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为进行处罚 |
4 |
19 |
C16185 |
对现场搅拌砂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行为进行处罚 |
4 |
20 |
C16562 |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
4 |
21 |
C16026 |
对施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
3 |
22 |
C16165 |
对施工单位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
3 |
23 |
C16188 |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的行为进行处罚 |
3 |
24 |
C16331 |
对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行为进行处罚 |
3 |
25 |
C16338 |
对未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进行处罚 |
3 |
26 |
C16561 |
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 |
3 |
27 |
C16097 |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且逾期未改正 |
2 |
28 |
C16025 |
对施工单位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行为进行处罚 |
2 |
29 |
C16040 |
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行为进行处罚 |
2 |
30 |
C16103 |
对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行为进行处罚 |
2 |
31 |
C16116 |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且逾期未改正 |
2 |
32 |
C16162 |
墙体、屋面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单位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
2 |
33 |
C16182 |
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未包括安全生产或者绿色施工现场管理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2 |
34 |
C16306 |
对检测机构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行为进行处罚 |
2 |
35 |
C16309 |
对检测机构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行为进行处罚 |
2 |
36 |
C16313 |
对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行为进行处罚 |
2 |
37 |
C16343 |
对未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 |
2 |
38 |
C16433 |
对注册监理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
2 |
39 |
C16537 |
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未按要求设置永久性标识 |
2 |
40 |
C16551 |
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未进行配合比设计或者未按照配合比通知单生产 |
2 |
41 |
C16552 |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
2 |
42 |
C16559 |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开展检测、鉴定活动 |
2 |
43 |
C16564 |
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供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
2 |
44 |
C16573 |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签署虚假、错误技术文件 |
2 |
45 |
C16587 |
监理单位未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 |
2 |
46 |
C16090 |
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且逾期未改正的 |
1 |
47 |
C16183 |
未编制拆除施工方案或者未按照拆除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
1 |
48 |
C16316 |
对委托方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
1 |
49 |
C16317 |
对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行为进行处罚 |
1 |
50 |
C16332 |
对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
1 |
51 |
C16340 |
对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未立即停止使用和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就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
1 |
52 |
C16348 |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 |
1 |
53 |
C16510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1 |
54 |
C16580 |
施工单位对送检样品或者进场检验弄虚作假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