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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热点事件对混凝土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启示
发布人:孙继成 发布时间:2010年4月8日 被浏览 6108
       2008年汶川大地震仅仅过去一年,建筑大量倒塌及工程质量抗震设防的不合格与自然灾害的PK,关于谁是这场大地震损失惨重的罪魁祸首的讨论仍在耳边回响,杭州地铁的坍塌也给人们心中造成的不小的阴影。
      09年好像也不平静,仅最近几个月,大型的工程质量事故就频频发生,首先是湖南省株洲市市区红旗路一高架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随后黑龙江铁力公路桥坍塌事故也造成了数人死亡。然而这些事故中最热门的莫过于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的横空卧倒。有网友在网上调侃,罪魁祸首是一小撮不明真相的混凝土在作怪。当然最后专家分析的原因是楼房两侧压力差造成倒塌,与混凝土质量无关,不然混凝土又要背这个黑锅了。然而调侃归调侃,但作为从事混凝土生产或技术的工程师,我们在观察这个事件的同时,会不会也扪心自问,我们生产的混凝土能保证在今后不出现质量事故吗?
      虽然与上面大型的工程质量事故相比,混凝土企业遇到的质量事故影响力还没那么大,但事故发生的频率却也非常的高。著名的裂缝控制专家王铁梦曾经在某次会议上曾经形象地说过在中国从南到北,都能听到一片混凝土开裂的声音。当然听到开裂的不仅仅是王教授,现在忙于裂缝防治修补业的专家和从业人员也都能听到这个声音。不久将来也许就会派生出裂缝防治的这个产业,毕竟现在就已经成为热门,并已有了专业从事这方面的公司。
一、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企业使用低质量的原材料
      产品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这个问题谁都能理解。然而现实竞争中对于材料价格的竞争尤为激烈,在制造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成本。同时由于各地混凝土企业数量的增多,原材料用量的加大,致使一些地方原材料出现紧缺现象,不得不使用低质量的原材料。
      因此作为材料技术人员,有时又不容得我们去思考,企业利益与社会效益的不统一很难让从事混凝土生产和施工的技术人员去追求完美的质量,毕竟还捧着别人给的饭碗。其实领导层也早就察觉,早在2005年,建设部副总工程师孙克放就直陈中国房地产存在的两大弊端,其中之一就是质量太差。由于开发商的短视,往往忽略以高质量的材料建盖楼盘,购房者最终要为劣质楼房的维护花费更高成本,造成严重浪费。现在看来,为劣质楼房买单的不仅仅是老百姓,也带上了开发商本人,最终也许还会带上政府。
      本人曾经多次听到混凝土企业技术负责人说过,现在的混凝土质量令他们自己都很担心,但为了企业和自己生存,有时也不得不去违背自己的良心。混凝土的价格一降再降,利润几乎为零,但为了养活企业,不得不让混凝土的质量的底限上徘徊。具体的表现就是混凝土强度富裕系数越来越小,更别说提高材料耐久性了。这样的情形,让从事技术的人员也备受煎熬,经常担心受怕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然而价格完全受市场控制的混凝土让他们无法摆脱这个困境。
      但所有的这些并不能成为混凝土产品质量低劣的原因,也不能作为技术人员开脱责任事故的借口。产品的成本可以从多方面进行控制,一味降低产品性能实现的成本降低方法有可能会得不偿失,因小失大了。
二、建筑质量并没有完全实行终身负责制
      经常听人说,目前“非豆腐渣工程”成了建筑奢侈品,这句话虽然很夸张,但也充分表明了目前建筑质量的确让人忧心。这里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建造“豆腐渣工程”的当事领导,只要在任时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卸任,或者岗位调动后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原来的领导基本上不会、不用承担质量责任,因此被追究纪律处分,或者法律责任的,那就更少了。正是有了“调动”、“升迁”、“退休”等的免责金字招牌,有些领导才肆无忌惮,大钻空子,权钱交易,“豆腐渣工程”想得到根本杜绝,因此也非常难。
  笔者想到历史上有名的“物勒工名”制度。所谓“物勒工名”是一种春秋时期开始出现的制度,指器物的制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以方便管理者检验产品质量。对此,我国《唐律疏议》中明文记载,“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尽管无法考证当时管理的细节,但是从秦国对失职的严厉惩罚中,公众可以看到秦国令行禁止,以法治国造就了一个高度制度化的国家。
  在如何有效避免“不负责”政策出台方面,我们不妨借鉴先人的“物勒工名”制度。具体来讲,就是实行政策制定问责制。像器物的制造者刻上自己的名字一样,政策的制定者也要对自己政策“品质”负责,凡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政策,一律拿政策制定人试问,最终实现让政策制定者而不是老百姓为“不负责任”的政策埋单。 
      在建筑工程上,需要建立一种严谨可续的终身追究制,质量和责任人挂钩,而不是和岗位挂钩,就能创造出良好的工程效应。国家发改委在2008年9月份时刊发文件表示准备推出对全国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终身负责制”。“今后凡是政府投资的项目,一旦出了问题,不管最初负责的官员是升迁了还是退休了,都要为其承担法律责任。” 俗话说“建筑质量,百年大计”。百年大计,焉可儿戏!“终身负责制”不仅对领导是场考验,对质量也是一种考验。然而目前真正将这个文件纳入法规的地区还很少,推行的阻力还较大,但也让人看到了希望。
      建筑工程的质量终身责任制,也涵盖了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责任终身制,因为建筑材料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是质量因素的保证。而预拌混凝土则是建筑物使用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材料之一,也是保障工程质量最重要手段之一。它的实施对建筑质量的要求加大,也就是在混凝土的质量上将要更加严格。
  预拌混凝土之所以被国家大力推广就是因为它对建筑质量的保障起到巨大的作用,就最近上海倒楼事件来说,楼房倒而不散的原因是其建筑结构稳固,混凝土浇灌使其坚固所致。一栋十三层楼都能倒而不散,如果汶川地震中校舍用的是合格的混凝土,没有使用现场搅拌的混凝土来建造,我想就算地震再强也不会瞬间崩塌,死伤惨重了。
三、材料与施工的分离造成技术的连贯性不足
      由于目前材料供应商大多与建筑施工方是分离的,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有着不同的分工,容易产生施工的一方对材料了解不透,而材料供应商虽然对自己生产的材料属性很熟悉,但对材料的施工又无法参与。对于其它的已经制成成品的建筑材料如门窗、玻璃之类的还没有太多影响,但对于目前建筑上用量最多的预拌混凝土来说,施工对它的最终性能影响是非常大的。预拌混凝土作为半成品,它的最终形态与出售时的形态完全不同,在生产到应用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有可能对整个建筑工程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另外随着混凝土生产技术的提高,目前的预拌混凝土性能与早期的现场搅拌的混凝土性能有着较大的差别。然而目前在很多地区,仍然对预拌混凝土的特殊性认识不足,仅凭以往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施工经验和对预拌混凝土技术的轻视进行施工和养护,因而也发生了大量的质量事故。一旦发生质量事故,事故责任的划分也比较困难,有时很难说是材料还是施工的问题,这样不利于事故经验的总结,也对商品混凝土的推广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我国现行建筑工程公司一揽子承土建工程的体制,阻碍了商品混凝土的推广。如能将混凝土施工作业从建筑工程公司中分离出来,归属商品混凝土企业或单独组建混凝土作业公司,有利于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同时有利于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质量保证。 
      生产和施工一体化后有利于落实质量责任,今后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如同大型的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厂一样,就会减少更多的质量事故。因为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质量既取决于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也取决于混凝土的运输、泵送、浇捣和养护等环节。一体化后,商品混凝土企业由向用户即施工方或工程承包商提供混凝土拌合物这种中间产品,变为提供混凝土结构构件,用户只需提出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等技术要求,混凝土的拌制、运输及施工均由商品混凝土企业完成,避免了相互之间地扯皮和技术纷争,有利于落实质量责任。
四、利益的纠葛不清
      目前很多工程的原材料采购权分工不是很清晰,我们也经常听到材料销售人员经常提到的几个词,如“甲供”、“甲控”等,“甲供”可以理解为“甲方”也就是投资方来供应原材料;而“甲控”则是“甲方”来控制材料的成本和质量。当然,材料的采购权不仅仅掌握在“甲方”手中,很多时候,施工方、设计单位、监理有时也能对材料的采购把握着一定的权利。因此,对于商品混凝土企业来说,有时很多材料的选择权并不在自己手中,需要顾及到多方的利益。这样容易产生的弊端一方面是很难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自主选择合适的原材料,另一方面则是无需使用某种材料即能实现的性能而不得不掺加,造成材料的多余、资源的浪费。
      前些时间在深圳曾经就出了“假膨胀剂事件”,为什么没有膨胀性能的“膨胀剂”一直在使用,说到底还是和一些单位、部门或个人的利益相关。不可否认,大多数工程承包方也是从控制材料价格和材料质量的角度出发来把握材料的采购权限的。对混凝土企业来说,这点颇有点越权的感觉,毕竟出售的是商品混凝土,而不是生产所用原材料。商品混凝土的质量与它的配合比、拌合物密实程度和整个生产工艺有着很大的关系,如仅仅从控制生产所用原材料出发,就舍本逐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了。
五、对质量事故的轻视和缺少经验的总结
      混凝土企业管理者的前身大多从一些建筑公司中脱身出来的,由于建筑施工的特点,也容易使混凝土企业形成粗放式的管理模式。他们往往不注小节,对一些处于萌芽状态或已出现的微型质量事故不太重视,总认之为小概率事件。殊不知小概率事件一旦发生,影响力却非常大,就如同前面谈到的上海楼房倒塌事件一样。这方面的例子也很多,也许在质量事故的前期仅仅是某些独立的现象如混凝土凝结时间异常、强度偏低、不正常膨胀等,如当时果断的进行处理,也许就不会出现后面等建筑施工完全后发现有质量问题再去拆除。这之间的成本支出会超过之前的几百上千倍甚至足以导致企业破产的可能。
      质量管理应由事后质量检验把关控制转变为“预防式”的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质量管理如同医生看病,治标不能忘治本,许多企业虽然高悬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标语,而现实中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重结果轻过程”质量管理误区。为了彻底走出“事后控制”的误区,提高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的执行力,企业必须在质量管理中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模式,层层把关,人人负责,才能使质量控制在每一个产生的源头。
    质量问题的处理“由堵向疏”的转变。由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和结果考核,向原因分析、持续推行质量改进的转变。质量问题的发生必然有其产生的原因,如果一味追究责任和进行经济处罚,会导致隐瞒小问题,最终集结成大质量事故,为此倡导提出问题,商讨改进和预防措施,避免同样的问题重复发生。同时企业也可对那些长时间没有出过质量事故的技术人员予以重奖,而不是花巨资在事故出现后邀请专家进行诊断和处理。
六、传统思维的束缚仍在影响着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使用
      这方面的问题讨论的比较多,在此就不多加探讨。但在此仍希望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还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牵涉的各个管理部门和上下游企业对混凝土企业能从更专业和有效的角度考虑这个行业。 
七、前景展望
      商品混凝土产业是从建筑施工行业派生出来的新兴产业,目前商品混凝土产业无论是数量还是普及程度都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程度,但作为独立的产业,它有着企业规模小、抵抗风险能力低的特点,因此商品混凝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还是需要通过自身的规范管理,才能进一步发展壮大。通过从国内建筑市场看,虽然我国近几年来建设量和投资增长很快,但是我国基础工程大规模兴建时期比发达国家推迟了30年,因此孙伟院士曾在报告中支出我国的大规模基础建设高潮必将持续20~30年。由此,对于商品混凝土产业来说,国内市场的消费,还是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的。同时,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对于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开发,商品混凝土产业也存在很广阔的发展机会,有着很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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